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》第十六條規(guī)定,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(jiān)護人應 當履行下列監(jiān)護職責: (一)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、健康、安全等方面的保障; (二)關注未成年人的生理、心理狀況和情感需求; (三)教育和引導未成年人遵紀守法、勤儉節(jié)約,養(yǎng)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; (四)對未成年人進行安全教育,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; (五)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,保障適齡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; (六)保障未成年人休息、娛樂和體育鍛煉的時間,引導未成年人進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; (七)妥善管理和保護未成年人的財產(chǎn); (八)依法代理未成年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; (九)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,并進行合理管教; (十)其他應當履行的監(jiān)護職責。 |
關于我們|手機版|小黑屋|地圖|【道勤網(wǎng)】-bmrsportswear.com 軟件視頻自學教程|免費教程|自學電腦|3D教程|平面教程|影視動畫教程|辦公教程|機械設計教程|網(wǎng)站設計教程【道勤網(wǎng)】 ( 皖ICP備15000319號-1 )
GMT+8, 2024-10-23 07:22